关于公开征求《2022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各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加快发展,争先进位,根据工作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2022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529635639@qq.com;
3.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4.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2355241;联系人: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章继东、陈芸。
四、意见征集正文
2022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二、奖项设置
(一)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设置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一名。特殊规定,上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市末位的区域,不予评价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及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
(二)对工业企业设置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
1.考核内容。
设置11项基础分指标,其中屯溪区、黄山高新区考核数据分开计算分值,详见下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权重 |
1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35 |
2 |
新增入规企业数(月度入规10分、年度入规5分) |
户 |
15 |
3 |
技术改造投资 |
亿元、% |
10 |
4 |
新开工制造业投资 |
亿元、% |
5 |
5 |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5 |
6 |
新增“专精特新”企业数 |
户 |
5 |
7 |
“机器换人”企业数 |
户 |
5 |
8 |
净增纳入战新考核体系企业数 |
户 |
5 |
9 |
战新产业产值 |
亿元、% |
5 |
10 |
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 |
户 |
5 |
11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5 |
2.计分方法。
功效系数法公式为:
静态(动态)得分 = [基础分 + (某地区实际值 - 8个地区最小值) / (8个地区最大值 - 8个地区最小值) × (100 - 基础分)],基础分均为60分。
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技术改造投资、战新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项指标参照2022年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季度考核办法,具体方式如下:采用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按照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4个报告期进行考核,4个报告期分别按15%、25%、25%和35%计算得分。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技术改造投资、战新产业产值3项指标按照静态占30%、动态占70%计算各报告期得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按照静态、动态各占50%计算指标各报告期得分。
②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参照2022年省经信厅承担的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办法,具体方式如下:静态指标为制造业增加值占比(%)、动态指标为制造业增加值占比目标完成情况(%)(其中,7个区县按在地统计数据计算得分,黄山高新区取各区县得分的平均分值),采用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静态采用功效系数法,动态采用比值法考核,按照静态占40%、动态占60%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比值法具体公式如下:
比值结果= ×40%+60%
③新增入规企业数、新增“专精特新”企业数、“机器换人”企业数、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4项指标,参照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具体方式如下: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④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参照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具体方式如下: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按照静态占40%、动态占60%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3.加分项。
①鼓励企业上市:年度内每新增1户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市场上市企业,加5分。
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年度内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500万元企业,加0.2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1000万元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1500万元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2000万元企业,加1.5分。年度内每新增1户产值超5亿元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产值超10亿元企业,加1分。
③鼓励创新、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年度内每列入1个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每新组建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加1分;每新组建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加0.5分。
(二)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考核
1.考核内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权重60%)、新入规企业产值对当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的拉动贡献(权重40%)。
2.计分方法。
单项指标得分:以功效系数法计算动态分值(基础分值均为60分),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三)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考核
根据年度入库税收情况,评选全市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总结。考核工作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地认真填写考核自评表,形成自评总结,及时报送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评审。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评审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考评意见。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考核评审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考核评审。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出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初步名单,提交市政府领导审定。
五、奖励
市政府分别对2021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获得单位、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获得单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予以通报,并对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15万元;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获得单位奖励10万元;工业纳税贡献前十强企业经营负责人分别奖励10万元,前十一至二十强企业经营负责人分别奖励5万元。本考核办法涉及奖励资金纳入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同时,市级各类财政工业扶持资金适度向工业经济发展前三名倾斜。
本办法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起草说明
关于《2022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各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加快发展,争先进位,特制定《2022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完成重点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10月20日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的《2021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市经信局着手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调整,形成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区县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对《考核办法(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考核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考核对象为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第二部分:奖项等级设置。设置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稳增长单项进步奖一名;对工业企业设置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第三部分: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设置工业发展10项基础分指标,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5分,入规企业户数15分,工业技改15分,新开工制造业投资5分,新增专精特新企业数5分,机器换人企业数5分,净增纳入战新考核体系企业户数5分,战新产业产值5分,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户数5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分;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设置了鼓励企业上市、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和鼓励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3项加分项。
(二)稳增长单项进步奖考核。设置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权重60%)、新入规企业产值对当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的贡献(权重40%);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动态分值。
(三)对工业企业纳税贡献设置二十强。根据年度纳税情况,评选全市工业企业纳税二十强
第四部分:考核程序。由各区县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开展考核自评,报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评,并提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一等奖、二等奖、稳增长单项进步奖考核评审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工业纳税二十强考核,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出工业纳税二十强企业初步名单,提交市政府领导审定。
第五部分:表彰奖励。市政府分别对2022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稳增长单项进步奖获得单位、工业纳税二十强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对考核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15万元;稳增长单项进步奖获得单位奖励10万元;对全市工业纳税前十强企业奖励10万元,其他企业奖励5万元。
四、修改主要内容
1、考核指标内容及分值进行适当调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考核中“规模以上工业利润(5分)”改为“新开工制造业项目投资额(5分)”,主要依据“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在2022年度省、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均取消此项考核指标,“新开工制造业投资”纳入省委省政府赛马机制考核指标,也是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因此对此项指标进行调整。
2、增加加分项内容。鼓励创新、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中增加“每新组建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加1分”,主要依据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3、部分指标计分方法进行修改。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计分2022年省经信厅承担的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由2021年采用比值法考核改为采用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静态采用功效系数法,动态采用比值法考核,按照静态占40%、动态占60%计算得分。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2-10-17 10:24
2022年9月14日,我局就《2022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局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
市经信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