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各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加快发展,争先进位,根据工作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月21日。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529635639@qq.com;
3.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4.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2355241;联系人: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章继东、陈芸。
四、意见征集正文
见附件1
五、起草说明
见附件2
附件1
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二、奖项设置
(一)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设置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原则上:上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市末位的区域、本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不予评价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
(二)对工业企业设置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特殊规定:有重大涉税风险的企业不作为工业纳税二十强评价对象。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
1.考核内容。
设置10项基础分指标,其中屯溪区、黄山高新区考核数据分开计算分值,详见下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权重 |
1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30 |
2 |
新增入规企业数(月度入规10分、年度入规5分) |
户 |
15 |
3 |
技术改造投资 |
亿元、% |
10 |
4 |
新开工制造业投资 |
亿元、% |
10 |
5 |
工业投资 |
亿元、% |
10 |
6 |
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 |
户 |
5 |
7 |
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率 |
% |
5 |
8 |
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 |
户 |
5 |
9 |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 |
亿元、% |
5 |
10 |
战略新兴产业产值 |
亿元、% |
5 |
2.计分方法。
功效系数法公式为:
得分= [基础分+ (某地区实际值- 8个地区最小值) / (8个地区最大值 - 8个地区最小值) ×(100 - 基础分)],基础分均为60分。
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技术改造投资、新开工制造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战略新兴产业产值5项指标,参照2024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②工业投资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采用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按照静态占40%、动态占60%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③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率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其中各区县完成率=已实施数字化改造规上企业户数/该区县规上企业户数(测评分数20分以上视同完成数字化改造)。
④新增入规企业数、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3项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3.加分项。
①鼓励企业上市:年度内每新增1户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首发上市报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市场上市企业,加2分。
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年度内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500万元企业,加0.2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1000万元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1500万元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2000万元企业,加1.5分。年度内每新增1户产值超5亿元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产值超10亿元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产值超20亿元企业,加1.5分。年度内每新增1户徽菜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加0.1分。
③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每新增1户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1分。
④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年度内每新增1个投资5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0.5分;每新增1个投资10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1分;每新增1个投资30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1.5分。对列入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库里的项目,完成年初确定的本年计划投资额70%、80%、90%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
⑤鼓励产业集群发展:年度内每新增1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加1分;每新增1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级绿色园区,加2分。
⑥鼓励争先创优:对获得省政府关于对工业督查激励事项的区县,每项激励事项加2分。
加分项不重复计算,加分项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考核
根据年度入库税收情况,评选全市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总结。考核工作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地认真填写考核自评表,形成自评总结,及时报送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评审。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评审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考评意见,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初步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考核评审,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出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初步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五、通报表扬
市政府分别对2024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获得单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本办法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2024年,市政府明确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工业投资、技改投资、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均增长8%以上”。为压实各地工业经济发展责任,鼓励争先进位,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起草目的
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设置考核规则,全面调动区县、企业积极性,实现“数与税”的同步增长,奋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考核办法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考核对象: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第二部分:奖项等级设置。设置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对工业企业设置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第三部分: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1. 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设置工业发展10项基础分指标,及计分方法;同时设置了鼓励企业上市、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工业项目建设、鼓励工业项目招引落地、鼓励产业集群发展、鼓励争创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8项加分项。2. 对工业企业纳税贡献设置二十强。根据年度入库税收情况,评选全市工业企业纳税贡献二十强。
第四部分:考核程序。由各区县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开展考核自评;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审,并提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初步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工业纳税二十强考核,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出工业纳税二十强企业初步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第五部分:通报表扬。市政府分别对2024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获得单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4-02-22 10:46
2024年1月22日,我局就《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网站意见征集期间,我机关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同时我局另发文征求各地、市直各部门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9条,初步审核采纳4条,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反馈单位 |
意见反馈 |
采纳情况 |
黄山高新区 |
将考核内容中“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率”由权重5修订至10,并将“技术改造投资”由权重10修订至5。 |
初步审核,不采纳。“技术改造投资”为2023年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且是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
黄山高新区 |
将加分项中“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年度内每新增1户产值超1亿元企业,为0.25分”。 |
初步审核,不采纳。2024年内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中产值超亿元企业131户,如列为加分项,加分过多;在考核办法中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已对年度内每新增1户产值超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加分。 |
徽州区 |
第(一)点“原则上:本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不予评价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建议修改,理由:规上工业增加值指标已占比考核30%权重,仅规上工业增长值增速一项指标无法体现本地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
初步审核采纳 |
歙县 |
强烈建议删除奖项设置中“原则上,上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市末位的区域、本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不予评价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理由如下:考核指标中规上工业增加值权重已很高,不应再以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一票否决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 |
初步审核采纳 |
歙县 |
建议降低“新开工制造业投资”该项考核指标权重至5%。工业投资、技改投资指标若提升,新开工投资也会相应提升,其核心是项目归类,建议考核权重适度调整。 |
初步审核,不采纳修改意见。新开工制造业投资指标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不宜降低分值。 |
歙县 |
建议修改计分办法,将“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技术改造投资、新开工制造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战略新兴产业产值5项指标,参照2024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修改为:“采用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按照静态占40%、动态占60%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将“②工业投资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采用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按照静态占40%、动态占60%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修改为:“按照静态占50%、动态占50%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
初步审核,不采纳修改意见。工业经济考核办法是参考省、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一般不做修改。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1.考核内容”表格中“战略新兴产业产值”权重建议修改为“10%”,理由是: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已被纳入省对市激励季度赛马指标,为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建议增加权重。 | 初步审核,不采纳修改意见。理由是:战略新兴产业产值为规上工业增加值组成内容,且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经济运行分析评议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中并为列出此项考核内容。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3.加分项”中建议增加“鼓励创新平台建设:年度内每新增1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加1分;每新增1个省级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加 0.5分”。 |
初步审核采纳 |
统计局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技术改造投资、新开工制造投资、工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建议取消或由市统计局根据考核办法测算成分值后提供。 |
初步审核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