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黄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15:48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经贸局:

根据《黄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了《黄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宣传工作贯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全过程,与创建工作同步开展。现通知如下: 1、加强创建工作动态宣传。各地要把创建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各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以及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和亮点工作,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创建氛围。加强园区、部门、行业、企业和宣传媒体间的沟通协调,紧密配合,明确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法治宣传。持续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食品安全诚信建设和维权宣传。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诚信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宣传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及时曝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工作。各地要积极鼓励辖区内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固定宣传牌;鼓励有条件的重点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建设食品安全展示馆。鼓励全市各类食品企业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创建标语等形式开展创建宣传。鼓励辖区内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栏,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引导网民关注和参与创建相关活动。

各地要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为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务求宣传实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广泛参与、同争共创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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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

 

1.同心共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食品安全你我共创,健康生活大家同享。

3.共创食安黄山,同筑幸福家园。

4.创建食安示范城市,打造美丽幸福黄山。

5.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你我齐参与。

6.美丽黄山同心同梦,食品安全邀你同行。

7.全程保障食品安全,全域创建食安城市。

8.争创食安金字招牌,擦亮黄山靓丽名片。

9.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健康生活你我共享。

10.示范创建齐参与,食品安全靠大家。

11.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12.落实“四个最严”,确保“舌尖安全”。

13.人人呵护食品安全,家家共享幸福生活。

14.关注食品安全,共创美好生活。

15.食品安全连万家,示范创建靠大家。

16.普及食品安全法,共创食安示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