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8121388/202109-0001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民,企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09-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作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9-28 16:26 信息来源: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标杆企业,为省级专新企业培育后备资源。

二、起草依据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经信厅工作部署起草。

四、对象范围

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工业设计等)。

五、重点内容

1. 重点培育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2、重点培育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的企业。

3、重点培育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的企业。

六、名称解释

“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特征的中小企业。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认定公布的“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我们将按《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规定,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八、咨询电话

如有不清楚之处,可向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具体咨询: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李家琪  电话:2355868;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吴嫔嫔  电话:235529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