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1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解读材料
一、《考核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全市工业经济目标任务为:“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技改投资增长9%以上”。为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完成,鼓励加快发展,争先进位。依据《2020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办法》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地、各工业企业争先进位意识,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评优工作。考核指标主要为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完成。
三、《考核办法》研判和起草过程
6月初,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0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调整,形成了《2021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7日,召开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会,会后发文征求各区县政府、黄山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对《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考核办法(送审稿)》。8月30日,行文提请市政府审议,9月8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月14日,发文征求市纪委、市审计局意见,市纪委回复“对非公职人员奖励无意见”,市审计局回复“无意见”。10月20日,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10月29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四、《考核办法》工作目标
确保2021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技改投资增长9%以上目标任务完成。
五、《考核办法》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分为共5个部分,分别从考核对象、奖项设置、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考核程序、奖励等方面开展实施。
1、考核对象: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2、奖项设置: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一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3、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其中,综合考核设置工业经济发展11项基础分指标,主要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为确保全市GDP目标任务完成,在工业考核中,11项发展指标中突出设置GDP核算有关核心指标7项,分别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新增入规企业数、技术改造投资、净增纳入战新考核体系企业数、战新产业产值、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总计80分,占考核总分80%。为体现工业企业发展贡献,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设置3项加分项指标,分别为企业上市、做大做强和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向高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考核。设置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新入规企业产值对当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的拉动贡献两项指标。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根据年度纳税情况,评选全市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4、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分为自评、考核评审、政府审定三个步骤。
5、奖励:市政府分别对2021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获得单位、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获得单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六、《考核办法》创新举措
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奖项,在2021年考核办法中,继续增设“工业经济发展单项进步奖”,主要考虑:在疫情对经济发展冲击下,鼓励工业经济体量较小区域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增长做贡献;新增“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奖项,这是市委、市政府具体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增设两项考核指标是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
七、《考核办法》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地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参与,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考评工作组,确保考核工作有组织保障。2、程序合法。年初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工业经济考核工作,各地开展工业考核自评工作;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考评工作组,对各地自评情况进行考核评审,提出考评初步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对考评初步意见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3、财政保障。市政府发文表彰,市级财政部门对表彰奖励予以支持,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八、政策咨询
如有对《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市经信局运行科,咨询电话:0559-2355241,联系人:章继东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