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保障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1、局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时间,一般情况下提前三至五天在网上发布。
2、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局大会议室。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1、新闻发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围绕市局、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及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和解读;局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2、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主任办公会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确定,内容由确定责任科室提供,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定。新闻发布主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厅、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精神一致。新闻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发布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问题,一般不予发布。
三、新闻发言人及职责
1、新闻发言人由委党组确定。
2、新闻发言人按照局党组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代表我局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以通报情况、宣传政策、说明立场等向社会发布新闻,并就新闻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
3、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
四、新闻发布会组织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以及会务工作等,由局综合科和办公室分别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五、新闻发布会管理
新闻发布会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分管主任直接领导,局新闻发言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重大工作、热点问题、敏感话题的新闻发布口径,由局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并严格遵守《保密法》。
重要新闻一律由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单位、部门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