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签发人:郑迎
市住建局: 我局对市政协民革党员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市经信局持续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培育,加强已公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季度报告机制。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从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工艺与装备升级等方面进行靠前指导,助推企业成功申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废钢铁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1家,正在培育的废塑料和废旧纺织品行业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各1家。
下一步,市经信局将加强与发改、科技、商务等部门联动,结合黄山市实际,共同推进我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稳步提升全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率。一是加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培育创建,指导全市废钢铁、废塑料等加工企业创造条件、完善资料申请工信部公告。二是发挥示范单位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工艺创新、技术升级,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绿色产业链,提升我市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水平。三是鼓励汽车报废拆解企业与其他有资质的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合作,逐步具备回收站兼具监测和综合利用的能力,从而实现从动力蓄电池回收到后期梯次利用,再到再生利用的功能。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2355111
2024年4月25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