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绿色制造名单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在当前“双碳”背景下,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于我市实现产业绿色转型、工业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我市绿色制造领军力量
三、起草过程
局业务科室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经局领导审签,局办公室于4月19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力争每年认定绿色工厂2家以上,力争早日建成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园区。
五、主要内容
将本地区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工业园区列为培育对象,建立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库,引导和支持培育对象对照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持续完善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并组织培育库内对象进行申报。
一是推动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二是在我市现有工业园区中选择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园区创建示范;三是在我市优势行业选择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优先纳入绿色工厂为合格供应商,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企业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绿色发展。
六、名称解释
绿色制造名单:是指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
绿色制造名单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不清楚之处,可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资源科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355111;联系人:胡湘军(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