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10-28 09:20 信息来源: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局政务公开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一、纪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批评教育:

1、工作态度不好,对外来办事人员询问有关事项不耐心解释的;

2、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政策规定且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未能按时办理的;

3、对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但没有向对方一次解释清楚,因而造成前来办事人员再次往返的;

4、工作消极推诿,不负责或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

二、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当事人及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给予以下处理,并责成有关人员在全局职工会上作检讨,对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给企事业单位及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2、在有关工作中,违反政策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投诉举报

对违规人员举报可直接向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向局领导反映或写举报信,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调查处理。

投诉电话:23558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