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798121388U/202411-00003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11-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意见

作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09:10 信息来源: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完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政务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具体日常工作。

二、日常信息发布。日常信息公开按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发布,发布内容主要为:局机关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各项工作安排、工作动态、文件通知、重大政策措施等;各级政府网站与工业、民营经济等相关的内容;国家、省、区县部门网站重要内容。

三、科室信息发布。业务科室因工作需要发布相关政务信息,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后,交局办公室统一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公室安排专人时刻关注我局政务公开网站动态,尤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立即登记,并对依申请公开的形式要件和实质内容进行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业务科室办理,业务科室需尽快办理,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局办公室上网答复。

五、信息发布注意事项。1、信息发布的范围:发布内容应与局机关行政职责相关,对内容比较敏感,可能出现负面影响的信息不予发布,尤其要杜绝出现泄密事项。2、信息发布的要求:发布信息应当遵循准确、及时、便民等原则,文字上不得出现明显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