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798121388U/202503-00011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5-03-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安徽省绿色工厂认定(市级初审)相关问题

作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3-20 15:32 信息来源: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咨询:安徽省绿色工厂认定(市级初审)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回复: 安徽省绿色工厂认定(市级初审)的受理条件包含:

1. 企业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我国现行所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 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3. 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内部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4. 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5. 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6. 企业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7. 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