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黄编字〔2015〕26号)文件规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概括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报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
(五)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指导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组织协调示范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
(六)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能源节约规划,推动清洁生产;拟订与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能源节约促进政策。
(七)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推动非煤矿山管理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宣传贯彻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协调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十一)研究拟订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是机关本级行政单位,编制23人,目前在职23人。退休41人,聘用7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将强化“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把主导产业培育作为新型工业化的重大任务,把产业园区建设作为新型工业化的主要平台,把壮大骨干企业作为新型工业化的关键支撑,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保障,着力打造支撑发展的“工业脊梁”。力争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净增规上企业30户以上、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省专精特新企业10户以上。
四、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情况说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531.66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531.6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65.6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6万元,用于完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特定的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4万元,占39.76%;医疗卫生支出21.23万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19.02万元,占3.5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80.01万元,占52.67%。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5.8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加1.3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1名。“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统计口径为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黄山市经信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黄山市经信委固定资产总金额 24.5万元,较上年减少61.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4.5万元。
机关车改后未保留车辆。
(四)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7年黄山市经信委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重大专项编制绩效目标,共有0个项目。
(五)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7年黄山市经信委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有0个。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统计口径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五)中期财政规划:根据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市商务局2017-2019年三年滚动预算766.9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部门特定的工作任务。
(六)新增债券:新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经信委无举借债务。
(七)盘活存量资金: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的完成跨年度项目工作。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统计口径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五)中期财政规划:根据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市商务局2017-2019年三年滚动预算766.9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部门特定的工作任务。
(六)新增债券:新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经信委无举借债务。
(七)盘活存量资金: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的完成跨年度项目工作。
相关附件:
1、2017年黄山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黄山市黄山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黄山市黄山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黄山市黄山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7年黄山市黄山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黄山市黄山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7年黄山市黄山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7年黄山市黄山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